為進一步加強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建設,擴大城鎮居民參保覆蓋范圍,切實提高居民醫保待遇水平,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的通知》(遼人社〔2016〕306號)、《關于切實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遼人社發〔2017〕1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我市201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擴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
1、具有營口地區戶籍的應參保人員,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均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允許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城鎮居民相同標準繳費,各級財政按照參保城鎮居民相同標準予以補助。
3、本地戶口在外地讀書畢業回營口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以畢業證為憑據,讀書期間視同參保。
二、調整城鎮居民門診統籌定點范圍
為滿足未成年居民門診就醫需求,提高門診統籌對學生、兒童等未成年人的保障能力,在原定點醫療機構基礎上,將我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兒科納入到定點范圍,兒科門診用藥暫按2017版國家藥品目錄執行,遼寧省新版目錄出臺后,按照遼寧省新版目錄執行。
三、調整居民大病保險政策
1.降低貧困人員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至一般居民的50%,即7615元。
2.提高貧困人員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的合規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均按照70%比例報銷,且不設置封頂線。